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,科学规划出行路线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出行安全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24年3月10日
2024-03-10
2024-03-05
2024-03-01
2023-10-20